| 闫甲午局长就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实施一周年答记者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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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28 09:27 文章来源:运城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[按]2009年8月1日,新修订的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实施一周年,市商务局组织安排全市商务主管部门开展了《条例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,并于8月10日集中在运城市区举办街头咨询展览。闫甲午局长就此接受了记者专访,介绍了有关情况。
记者:这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什么?
答:目前,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,猪肉是广大消费者极为关注的大众肉类食品,我们想借这次宣传活动,向全市人民展示我市生猪屠宰行业一年来的发展和变化,争取人民群众对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,查处屠宰违法经营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增强人民群众对生猪产品安全的信心,促进生猪产品科学健康消费。
记者:《条例》实施一年来,各级生猪屠宰管理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?
答:一年来,我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广大屠宰企业围绕贯彻落实新《条例》,做了大量工作,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一是全市定点屠宰企业按照新《条例》的要求,加大了生猪屠宰厂的升级改造力度,所有定点屠宰厂都进行了改建或扩建,设施条件得到很大改善,为全市人民提供了近5万吨“放心肉”;二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以打击私屠滥宰、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牌证、屠宰病死猪、出售病害肉、冷藏运输病害肉等为重点,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,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。全市共出动执法1.3万人次,查处私屠滥宰窝点15个,查处违法销售122起,没收私宰肉2700公斤,没收私宰工具195件,为确保“放心肉”供应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执法支持。
记者:生猪屠宰是保证猪肉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,如何进一步加强屠宰环节监管,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?
答:近年来,各级屠宰管理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,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度,保证了出厂肉品的质量安全,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。市商务局整合、充实、加强现有执法力量,建立综合执法队伍,实行专业化、规范化执法,今年已被列为全国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单位,各县(市、区)也在进一步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。二是强化日常监管。我们在全市屠宰企业实行了较先进的“肉品安全信用管理”,对屠宰企业由年终检查变为终年监督检查,建立日常巡查制度,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查验、宰前停食静养、屠宰操作规范、肉品品质检验、无害化处理、缺陷产品召回等规定,肉品经严格检疫检验合格,取得合格印章和全市统一的定点屠宰监管票据才能出厂。三是创新监管手段,提高监管效率。目前我们正在全市推行定点屠宰企业实时监控,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,逐步建立市、县、企业三级贯通的屠宰监管技术支撑系统,实现对屠宰企业从生猪进厂,到屠宰现场,以至肉品出厂的全程实时监控,足不出户就可实现监管。四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。为方便社会公众监督和举报,我市已于日前开通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电话,欢迎广大群众及时举报投诉,参与屠宰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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